前段时间,游戏主播PDD因为在直播间翻唱了一首“向天再借五百年”,而被版权方起诉。对方索赔10万元,并要求PDD本人道歉。这一事件在网上发酵之后,引起了不小的反响。有的网友在嘲讽PDD唱歌难听,所以惹怒了原唱。而有的网友也在嘲讽网络主播没有版权意识,侵权了都不知道。当然,也不乏有某些PDD本人的粉丝认为:原作者就是在故意“找事”!
事实上,在网红圈内,类似的“翻唱侵权”事件,并不少见。比如,在ks平台拥有4000多万粉丝的网红(网络歌手)白小白,在前不久也陷入过类似的纠纷当中。总而言之!发生这样的事情,双方其实都很“委屈”。首先,按照我们普通人的思维模式来说,一首歌创作出来, 就是要被大家传唱的,这才能体现他的价值。然而,对于创作人而言,只有“保护版权”,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……
无独有偶!近日,在ks平台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半阳,同样也因为曾经翻唱的两首老歌,被版权方起诉,对方索赔2万元!
ps:半阳,也算是ks平台内部的“元老级网红”。早年间的时候,靠着“喊麦”这种网络文化,而被粉丝熟知,曾经一度位列“一线主播”的阵营当中。后来,半阳成功扭转自己网红的身份,靠着《一曲相思》、《我的将军》等歌曲,转型成为了一名网络歌手。现如今,已经基本淡出了主流网红圈子的视线,专注于线下演出,只是偶尔在ks平台直播。
面对自己被起诉的事情,半阳也在直播中颇为无奈地吐槽道:
我曾经翻唱的那两首歌,都是老歌!当时,我也没意识到会发生这样的问题,所以想都没想便上传到了ks后台(合计达到了700多万的播放量)。然而,就在前段时间我刚刚收到某场线下演出的尾款之后。那两首歌的版权方,便把我给起诉了,我也接到了法院的电话。我的尾款正好是两万元,本想着正好够给我家孩子的抚养费,但没想到恰好来了这么一桩事情。
面对半阳的吐槽,很多网友并不买账!在这些网友的眼里,半阳本身就是一名“歌手”,所以根本不应该犯这样的低级错误。而后,有人还留言调侃道:别的网红不懂,说自己“侵权”是无意,我们暂且相信。但你半阳一直都以“歌手”自居,难道说你也不懂吗?换而言之,当时你的歌被“阿悠悠”翻唱的时候,你不也在直播间义愤填膺吗?
ps:网红们的这一番嘲讽,其实并不“客观”!首先,半阳翻唱这两首老歌,已经是很多年之前的事情了。而且,当时“阿悠悠”(某女网红)翻唱半阳的“一曲相思”,半阳也并未将对方起诉,只是在直播间埋怨了几句。
总而言之!随着互联网的发展,特别是短视频、网红等新兴事物的崛起,导致大家的版权意识越来越强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,这样的事情,也会越来越多。最终,会让“版权”二字被彻底重视起来。这样的转变,利大于弊!毕竟,“版权”是法律赋予的权力,是在保护“创作者”的正当权益。试想一下?如果大家都是“拿来主义”,那还有谁会愿意去做“原创”呢?
当然,正如半阳在直播间说的那样:“现如今的版权市场。有很多老歌的版权所有者,就是专门靠起诉这些翻唱的视频赚钱”。这样的说法,听起来有点“不仗义”,但却也是在维护人家的正当权利,不是吗?比“翻唱歌曲”更“奇葩”的版权事件,还有互联网上的“字体版权”。曾经某大V在制作视频时,一直使用了某剪辑软件推介的一种字体。但等该大V成名后,却被字体版权的所有者起诉,无奈支付的赔款……
ps:为什么要等该大V火起来以后才起诉?为什么用的人那么多,却只起诉大V?为什么版权声明,要写在最隐蔽的地方?为什么生怕别看看见?用网友的话来说,这就是所谓的“版权碰瓷”。与那些“恶意打假”的人是同一种性质……利用正当的权力,牟取利益!这样的操作,听起来为人所不齿,但却也让人无从反驳!
当然,大家也不必因为类似半阳这样的网红陷入到“版权纠纷”,就开始变得人心惶惶。毕竟,只有“牟利”才视为侵权。我们普通的翻唱,只是娱乐目的,不会有任何影响。“大佬”之间的斗法,行业内部的纠纷,压根不会牵扯到我们身上!
大家对现如今的“版权事件”怎么看?对网红们频繁因为“翻唱”而被起诉的事情,怎么看?评论和小编分享一下。喜欢网红八卦的小伙伴,别忘了点个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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